中纪委网站评“狗咬人”事件
相对于处理更多的责任者,当前最紧迫的是要树牢媒体和人们的法治观念。在这次媒体报道和网络舆情中,不仅是个别律师,而且很多媒体都在说不要走法律程序,而是选择了依靠舆情的方式来解决法治的问题,这一点特别让人震惊。在这起狗咬人的事情当中,本来就是一个民事纠纷,应该用法治的手段进行解决,但有的媒体在报道律师的说法时,竟然说浪费司法成本,小事需要协商解决。对广大公职人员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通过制造舆情向当地施压的方式达到让当事人屈服,如果当事人是普通老百姓怎么办?也能够用这种舆情压迫的方式解决吗?还是要回到依法治国上来,还是要回到法治社会上来。
媒体在倡导人们的法治思维中有着特殊的作用,千万不能传递一个错误的导向,就是用舆论比用法治好使。如果让公众形成这样的观念,那社会的危害性就大了。像这样的民事纠纷,还是要通过司法机关的调解解决,如果调解不成,还是要到法院去起诉。不能说看对方是公职人员,就不选用法治的手段,宣传肯定官官相护去法院起诉老百姓得不到便宜,这是给法治社会挖坑。不能用这种到对方单位施压的方法解决民事问题,否则单位的压力就大了,甚至会取代司法机关的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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