潼关肉夹馍”集体商标疑成敛财工具(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)
这个协会到底是哪里搞的,组织的主体是谁,是一个纯粹民间的组织,还是由政府主导,这些需要搞清楚。如果是纯粹民间的组织,他们能不能注册成为这样的地名商标?需要有关的部门来进行核实和研判。注册这样的地名商标,应该是不属于个人的职权范围,最起码是一个政府的行为。即使可以注册,那相关的权益也应该属于当地全体人民,不能被一个协会所有。这种协会通过乱收费的目的注册商标的行为,有敲诈勒索的嫌疑。
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,涉及到全国很多地方名吃和风味小吃,需要进行统一的规范。如果可以用地名注册商标,那可以用到什么程度?比如是省一级、市一级、县一级还是全国一级?如果这样的事情不进行明确规范,后续还会越来越乱。如果有人注册一个中国餐饮,把所有的中餐都包括进去,那是不是所有人吃饭和卖东西都要加入他们的协会?
这靠民间和舆论解决不了问题,必须要靠商标注册机构和工商管理机构来界定,由他们来认定哪些行为是违规的,哪些行为是合法的。事情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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